根据《中共山西省委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,设立山西省交通运输厅(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),正厅级建制,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为省委、省政府设置的部门管理机构,是山西省公路事业的主管部门,是省交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责为: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公路工作的各项方针
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养路费、航道养护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、公路客货附加费、水路运输管理费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。
根据《中共山西省委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,设立山西省交通运输厅(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),正厅级建制,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为省委、省政府设置的部门管理机构,是山西省公路事业的主管部门,是省交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责为: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公路工作的各项方针